甘肃新闻网5月13日讯(新甘肃·甘肃新闻网记者李杨 通讯员张莉)第一季度,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698人次,增长138.24%,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7.6%。大幅增长的数字,正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的具体体现。
力量增强 让注重办案变注重监督
“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之前,我们纪检组的监督对象只有3个单位,14847人。合署办公之后,一下子增加到28个单位,25847人,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谢统纲说。
据统计,监察体制改革后,甘肃省监察对象由原来的47.4万人增加到103.3万人,增幅达117.9%。监督对象范围的扩大,是第一季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人数增加的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改革之后,从机构设置上把监督挺在了前面。从省纪委层面看,监督检查室由改革前的4个增加到8个,并新增4个审查调查室,将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分设,力量更加聚焦,职责更加清晰。从市州层面看,市县纪检监察内设机构改革后设立纪检监察室577个,比改革前增加194个。
监督力量的增强,带来最直接的变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抽不出人员力量专门搞监督到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日常监督上来,从注重办案到注重监督,这一变化使得将监督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成为现实。
“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已成监督执纪重要措施
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为重要。
“原来,对于‘四种形态’是不敢用,更不会用。现在,随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被写入党章,我们对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有了更清晰的理解,在科学运用上也显得更得心应手了。”定西市临洮县纪检干部魏学鹏说。
前不久,甘肃纪检监察网发布了白银市通报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靖远县高湾镇笠山村扶贫互助协会相关人员履职不力问题,靖远县刘川镇范窑村大沙河“8·09”洪灾相关人员履职不力问题,靖远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张克霖履职不力问题。案件相关人员被分别给予了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已经成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重要措施。
今年第一季度,金昌市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分119人,比上年同期增长981.8%;庆阳市西峰区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7人,占“四种形态”处理人数的80.4%,同比增长117.6%。“第一种形态也不能都是和风细雨,只有‘长牙带电’,才能使监督有质感有质量,这种震慑,就是让监督对象知畏知止,将来少犯或不犯错误。”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张泽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