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安定区公开宣判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11人获刑
甘肃新闻网讯(新甘肃•甘肃新闻网记者金奉乾)6月10日,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华等11人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妨害作证罪、伪证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7年,被告人张华纠集指使被告人岳懿琳、文贤举、鱼界、武琰森、景维刚、魏文斌、王强、董伟、祁威翰等人,形成以张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非法讨债过程中,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华系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者、领导者,为主犯;被告人文贤举、鱼界、武琰森、景维刚为该犯罪集团固定成员;被告人岳懿琳、魏文斌为该犯罪集团一般成员。被告人张华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5万元;其他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九年至拘役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