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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检察院发出全省首例文物保护诉前检察建议
2019-07-05    作者:甘肃新闻网

  甘肃新闻网7月4日讯(新甘肃·甘肃新闻网记者郭秀睿)今日,记者从甘肃省检察院获悉,榆中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该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青城镇人民政府修复了榆中县青城镇被损坏的文物,为保护文物资源,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做出了贡献。该份检察建议是甘肃省首例文物保护诉前检察建议。

  今年4月,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履职中发现,榆中县青城镇古建筑群文物未得到合理有效的保护,城隍庙内墙上存在多处乱涂乱画的痕迹;青城书院、高家祠堂、罗家大院内设有火炉,烟筒从木质窗户伸出,不仅破坏了文物,而且存在火灾隐患;该批古建筑群中的门窗存在着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损坏,上面有用塑料制品包裹,铁钉、胶带固定的痕迹。

  为有效保护文物,4月29日,榆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分别向该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青城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对辖区文物的保护和监管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修复被破坏文物,防止破坏行为再次发生,确保国家和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收到检察建议后,榆中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及青城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针对城隍庙内墙上存在的多处涂画痕迹,聘请了具有文物甲级资质的甘肃省某古建工程公司,使用麻刀灰对墙体进行粉刷,对砖墙进行了清洗;在城隍庙献殿周围设置了长42米的安全防护栏,防止游客对文物本体造成破坏;同时,组织人员拆除架设的火炉和烟筒,清除古建筑群门窗上包裹的塑料制品和铁钉,并向古镇村民和游客进行文物保护宣传,促进当地群众提高保护文物的意识。

  目前,榆中县文物保护相关措施进一步健全,青城镇古建筑群内被破坏的文物已得到有效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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