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闻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新闻网记者金奉乾)7月5日,兰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称,甘肃众邦利康医疗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按期提交自查与整改报告,兰州市市场监管局要求所在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将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通报指出,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并向所在区县市场监管局提交自查与整改报告,但甘肃众邦利康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兰州聚元科技有限公司、甘肃成功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宁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兰州维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按期提交自查与整改报告。
兰州市市场监管局要求5家未按期提交自查与整改报告的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自觉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并及时向所在区县市场监管局提交自查与整改报告。同时,5家企业所在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将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从严从重处理。